根据《中共杭州市委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市委发[2001]41号),设置中共富阳市委组织部(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)。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。按照《中共富阳市委、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富阳市市级机关“三定”工作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富委[2001]50号)精神,制定市委组织部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。
一、主要职责
1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指示、决议,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组织工作的规划和计划。
2、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、坚持集体领导,对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进行检查、指导;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。
3、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组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,提出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4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,指导干部制度改革,宏观管理干部。负责对市管、部管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工作,向市委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。
5、会同市委宣传部、市委党校抓好市管干部、部管干部、市管后备干部和村级主要领导的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;负责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,负责下派和上挂干部工作;指导、协调、检查全市知识分子工作。
6、负责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提拔廉政鉴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负责因公出国(境)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党员因私出国(境)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。
7、配合做好市党代会、人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;检查指导乡镇按期开好党代会、人代会。
8、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,受理并稳妥处理好党员干部的申诉。
9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,处理历史遗留问题,做好党龄、党籍和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、更改和干部职级的确定工作。加理市管、部管干部离退休手续和享受县(处)级干部待遇的报批手续。
10、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管理。
11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指导全市发展党员工作,研究制订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,配合市委宣传部搞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。
12、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牵头协调,承办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,主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检查、考核、总结、评比工作,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。
13、负责干部和党员、党组织统计工作;负责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立卷、归档及管理工作,并对有关部门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。
14、管理市委老干部局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。
15、负责全市党费收缴及管理工作。
16、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工作职责,市委组织部设5个职能科室和1个中心,即办公室、干部科(增挂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公室牌子,简称参照办)、组织科(增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,简称非公办)、干部监督科(增挂干部监督科牌子)、富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人才办)、富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。
三、编制及人员情况
市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19名,机关工人编制3名,富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全额事业编制6人。实有在职人数23人,其中行政编制16人,机关工人编制3人,全额事业编制4人(富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),退养2人,退休4人。
领导职数:市委组织部设部长1职(由市委常委兼任)、副部长4职(其中一职副部长兼任富阳市人事局局长、一职兼任富阳市委老干部局局长)。部务会议成员3职。科室领导8职(其中部务会议成员兼任3职)。富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领导职数2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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